阿言的笨蛋

前世今生/小太监×公主/短篇古言

先生总说他在等一个人,我不明白为何是等而不去寻。若是我想见一个人,一定是用跑着去见。

一、面具先生

我名唤无忧,扬州人氏。普通商贾人家,大抵是遂了这名,我总是无忧无虑。在我十四岁那年家中为我寻了个先生,为我传道受业解惑。虽说是女子,但总归是要习几个大字,争取不做个睁眼瞎。

听闻先生是京师来的,满腹经纶。说是游历至此,与爹爹颇有缘分,才到家中授学。

哥哥于今年二月考取功名,早已去了京师翰林院,我便成了这授学对象。

那日听闻先生来了,我和怜儿躲在后门想一睹风采。

犹记得那一袭白衣胜雪,好似就此一眼便坠入凡间。

男人戴着面具,极具魅惑。

拜学那日是个艳阳天,怜儿为我撑伞。我站在伞下,先生站在光里……

我看得入了神,还是怜儿提醒我,我才反应过来。方才那一脸痴笑真是丢人极了。我赶紧浅浅行了个礼,缓缓抬起头,那铜色面具映入眼帘,隐约能看出他的眼型,我只记得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眼睛。

“无忧见过先生。”

先生却自顾自,好似自言自语般道:“见过……”

那便是我与先生的第一次见面。

往后的每一日里,我都不敢怠慢,勤学苦练。

先生总说我的字丑,每日都叫我练字。我不胜其烦,悄悄地去外头找了个小书生给我写。可那小书生的字太端正了,一点也不似我,先生一眼就识破了。

我泡了壶好茶,讨好先生,只求先生不要告诉爹爹。

“先生先生,往后我一定好生写字,还求先生不要告诉我阿爹,阿爹知道会罚我不许吃饭的!”

先生瞧了瞧茶壶,我立马狗腿般的为他斟茶。

“先生,上好的普洱,凉了便不好喝了。”

先生不理我,我没辙了,瘪着嘴撒泼打滚,:“先生先生,你究竟要怎样才肯原谅我嘛,无忧不是有意的。实在是,实在是练不好这字了,又怕先生说我笨,这才不得已出此下策……”

“这么说,还是我的不是了?”

我见先生终于开口同我讲话,便乘胜追击道: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嘛。这不是先生您自己教我的吗?我保证,没有下次!”

先生居然拿扇子拍我脑袋,我抱着脑袋委屈地看着他。

“我还教过你,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”

这怎么就算恶了嘛!我不同意!

二、面具之下

日子一天天过去,我的字还是一如既往的……丑着。

每次先生检查我的功课都会十分嫌弃。幸好,我也不是一无是处的。

我很会念书,每次先生念一句我便摇头晃脑地跟着念。晃着晃着,便有了睡意。我不知道先生是个什么表情,只记得梦里甜甜的糕点,好看的衣裳,还有……还有面具下的——先生。

那张脸很模糊,我想追上去看清楚,可他离我太远太远,远到我无法触碰。

我拼命地追,他却把我一把推开,身后是悬崖。

接着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,跌入了万丈深渊。

“无忧。”接着是一声叹息,:“睡吧。”

等再次醒来的时候,已近黄昏。那一束暗黄的光恰好照在了他铜色的面具上。先生正在假寐,一双骨节分明而又修长的手撑着脑袋,一片静好。我想起梦里那张模糊的脸,一时间没了分寸,便支起身子,不知不觉手已经靠近了面具。

我轻轻抚上面具,连呼吸也谨慎了起来,我……就看一眼。

“无忧。”

我吓得一时间慌忙地将手背到身后。

“你在做什么?”

“没,没有啊!我什么也没做,天色不早了,我先回去了。”

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。我刚想逃跑便被先生抓了回来。

“慢着,将我今日教你念的论语默出来再走。”

……

夜色渐晚,凉风习习。我咬着笔冥思苦想,一句也默不出来。

真希望先生能放过我,想到这儿肚子似乎也在抗议,便咕噜咕噜叫了起来。我抬眼看了看先生。

先生扶额,似乎不想放了我。

“我念你写?”

默写改听写,我窃喜,一个劲点头。

“……”

写好以后我拿给先生批改,先生却说:“三个月了……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这字倒是很写实派。”

真以为我听不懂你在说我字丑啊?哼,我小声嘀咕着:“先生整日戴着面具,难道面具之下也如同我的字一般——写实?”

我本想使个激将法让先生摘了面具给我瞧瞧,可先生好像并没有受刺激,反而一笑而过。

三、他在等人

都说女子及笄,男子及冠是大事。眼看着我也快十五了,阿娘挑了许多好看的布匹,请了城中叫的上名的绣娘给我做新衣裳。我想今年的生辰定是很不一样,因为多了先生。

我很好奇先生会给我准备什么礼物,便时常拐弯抹角地试探。

这日先生教我念王大家的诗。

只记得里头有一句是: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

我问先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,先生说:四海之内只要有知心的朋友,即使远隔山海也似近在眼前。

我问先生:“先生也有这样的朋友吗?”

先生抬头看着远处,半晌才道:“是啊。”

“那他在哪里?先生游历至此是来寻他的吗?”

“她在……嗯,我在等她。”

“那为何不去寻呢?是寻不见吗?”

先生不说话了,我想应当是了。

见先生似乎有些闷闷不乐,我才又将话题转移到后日的及笄礼上:“咳咳,先生可知后日是什么日子?”

“先把字写好我再告诉你。”

哼,不告诉就不告诉。我还不稀罕你送的礼呢。

四、阿瑾

天干物燥,夜里起了大风,不知是谁在喊:“走水了,走水了!”

“来人啊!小姐还在屋子里!”

顿时雄雄大火包裹着屋子,少女额头冒出细汗,却怎样也醒不来。

一片漆黑,就这样沉沉睡去。

忽的一阵刺眼的白光,她缓缓睁开眼。

一行人跪在塌前,眼尖的阿桃注意到了她:“公主醒了,公主醒了!”

少女伸手摸了摸脸,:“小杜子……”

一滴泪挂在她脸颊。回忆涌入脑海,少年挑灯陪她夜读,她问他如果不待在宫里会想在宫外做些什么。

少年想了想道:“我想读书。”

少女笑得花枝乱颤:“好呀,父皇总说我写的字丑,要是你以后读了书就教我写字吧。”

少年点头,微笑着看着少女。

可是,他读不了书,他也出不了这深宫。他只是一个被父母变卖了的小太监。

他是公主的内侍,在公主八岁那年就一直跟着她,他们一起长大。

她会在无人时唤他阿瑾,在她眼里他似乎和别人并没有什么不一样,甚至他比别人更重要。

他们读书,写字,作画。有时甚至会想,就这么一辈子该多好。

后来父皇要将她嫁给丹蚩太子,叫她去和亲。她不想沦为国家的牺牲品,更不想嫁给不喜欢的人。

还记得,那年杏花微雨,风筝放累了,小姑娘便同一旁的少年讲:“阿瑾,若是我要嫁,也要嫁给明秦最好的儿郎。”

少年便问:“怎样才算最好的儿郎?”

小姑娘想了想道:“得教我写字!在生辰时能带我出宫放兔子花灯的!”


那夜,小杜子守在很远的地方。少女跪在养心殿门口,跪了许久,跪到天空下起细雨。

皇上不愿见她,里头只走出个太监,那是父皇身边的内臣赵公公。

“公主这是做什么,陛下歇下了,公主快些回去吧。过两日那丹蚩太子便要入京了,公主还是快些准备的好。”

少女第一次低下头,深深地磕在地上:“永乐求求父皇,求求父皇不要将我远嫁丹蚩……”

她是这明秦最尊贵的永乐公主,却在这一刻低下了头,像垂死挣扎般,尽管如此她也想试试。

赵公公摇了摇头, 似是惋惜:“公主可还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可以告诉奴才,不过这和亲一事已成定局,还是莫要再提了。”

雨中,少女瘫坐在地上,一时间竟分不清是雨还是泪。

后来她向皇上请求让小杜子陪她一同前往丹蚩,她想,至少这样她心里能好过些。

去往丹蚩的路上,她同他说:“你走吧,去读书,以后你就自由了,带着我那一份自由一起走吧。”接着她拿出一袋银两。

“这些应该也够你生活一阵子了,我也就这么多东西了。”

她想,他不能跟着自己从一个地方困到另一个地方。

她是明秦的公主,她没得选。她能养尊处优都是百姓给她的,这就是她身为公主该担起的责任。

可他不一样,他可以选择去过自由的生活。

少年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破破旧旧的荷包递给她,那是她刚学会绣活时给他绣的。

“公主在哪,奴才就在哪。”

想到这儿,少女心跟着痛了起来。说好的,说好的我在哪你就在哪呢……

阿瑾……

他们到了丹蚩以后,太子要同她圆房。她哭着喊阿瑾,太子将她折磨得不人不鬼,那鞭子打她,让士兵欺辱她。

她和阿瑾隔着一扇门,太子将她困在里面。她抓着门,泪水已经哭干了。她无力地同门外的阿瑾说:“我想回家了。”

少年倚着门,红着眼 ,嘶哑着喉咙道了声好。

一个想读书的少年拿起了剑,他想带着她回家,一场大火,烧毁了东宫。

少年躺在血泊里,唇齿溢出鲜血:“公主,我们回家。”

少女想推开门,可她推不开。

这里与东宫隔开,可她好似身临其境般,一根白绫悬于房梁。

屋里暗不透光,这样的日子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。还好,那些看不见光的日子,都是阿瑾在陪她,隔在一门之外…

“阿瑾,我们说好要一起。”

还记得,她隔着门告诉他:“阿瑾,明明说好要教我写字的……下辈子,下辈子好不好?那时候你不再残缺,你做个白衣书生,我做个寻常女子,你教我写字,我再嫁给你好不好……”

我们不要再困在宫里了好不好,我们离开京师,去过寻常日子。

少女坐在塌上,哭喊到:“为什么,为什么要救我!我答应过阿瑾的,我答应过他的……”

阿桃抱着少女,安抚到:“公主别哭,回家了,我们回家了。”

她昏迷的这几个月,明秦灭了丹蚩。在阿瑾放火的那一日,在她自缢的那一日……他们本可以在那一日一起回家的。

我回家了阿瑾,你在哪?

东宫的大火烧了整整三天,阿瑾的尸首永远留在了他乡,少年食言了。他说公主在哪,他便在哪。

如今天各一方,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。

死前,她好像又回到了他们一起念诗的日子。青涩的少年少女不懂的那句: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。

在风筝下写下: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愿君多采撷,此物最相思。

那时候只知道天上的鸟儿,地上的枝,热乎的红豆粥最香甜。

现在好像什么都懂了,但什么都回不去了。

『永乐公主,薨于明秦二十八年。』

恰好,他们都长眠于十七岁。

五、

“阿瑾,阿瑾……”无忧紧紧抓着什么东西,肉眼可见的细汗还在不断冒出。

“阿瑾!”少女猛得惊醒,身边只有怜儿一个人。

“小姐,你可算是醒了,再不醒老爷和夫人都快疯了。”

无忧顾不上这些,抓着怜儿的手问:“先生呢?先生呢!他在哪!”

怜儿被抓得有些生疼:“先生好像是走了……”

“何时走的?”

“才走不久吧…哎!小姐你去哪?”话还没说完,就见自家小姐像疯了似的不要命地跑。

无忧什么也不管,只知道得快些,再快些。

猛得好似撞到这么东西,她抬头,铜色面具映入眼帘……

她不再瞻前顾后,她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。

无忧一把摘下男人的面具,这次他没有躲开。

天公不作美,像是凑巧一般,天边竟下起了小雨,那张脸……分明就是他。

那个同她一起读书,写字,作画…唯独没能一起回家的人,她的阿瑾,他回来了。

“公主,别来无恙。”

“大胆,你竟嫌本公主写字难看,罚本公主抄论语,还让本公主为你斟茶,还要告状……”说着竟哽咽起来。

原来真的有下辈子,他们真的逃离了京城,他做了个白衣诀诀读书郎,她也终于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寻常小姐。

少年不再残缺,少女也终获自由。


『阿瑾,明明说好要教我写字的……下辈子,下辈子好不好?那时候你不再残缺,你做个白衣书生,我做个寻常女子,你教我写字,我再嫁给你好不好……』

“阿瑾不敢,怎敢嫌弃公主字写的丑,不过是公主自己说的,教你写好了字才肯嫁给我。”

“听怜儿说你走了,你想走去哪里?不是说等我吗。”

她这才注意到男人手里拿了个兔子花灯。

接着便听见男人笑着缓缓开口:“今日初八,见你还未醒我便只好独自去买这花灯了。”

原来他都记得,记得她的每一句话。

“咳咳,现在我算是最好的儿郎了吗?”

“自然算。”

她向他靠近,这一次终于不再是一门之隔,而是紧紧地——与他相拥。

『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』

他不再是卑微的小太监,她也不再是身不由己的公主殿下。

他为她火烧东宫,她为他三尺白绫。

永乐不比无忧,她要他们此生无忧。

他们冲破了那一扇门的距离,在宫墙之外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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